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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企业由小壮大 将优先获得政策“无缝”扶持
点击率:1861  更新时间:2013/4/26 22:40:00

    小微企业“长大”有望优先被扶持。昨日,市工商局发布消息称,截至目前,我市已累计发展小微企业8.33万户,其中有8276户规模扩大,成长为小中型企业。这些“长大”了的小微企业,将优先享受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。

  短短两年半的时间内,重庆绮缘床垫有限公司就凭借一款自主研发的“可拆式”家用床垫,在市场上找到一席之地。如今,公司产品注册的商标“三江绮缘”已被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,产品销往四川、云南、贵州等地,年产销值达到近2000万元。

  像绮缘床垫公司这样,成长为小中型企业的小微企业目前已达到8276户。有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,有的用工超过20人。“这些‘长大’了的企业中,出现最多的是高新技术、加工业、文化创意企业的身影。”市工商局微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  为了增强这些小微企业的发展后劲,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,市工商局、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出台文件,明确了成长壮大型小微企业,将按相关规定优先享受中小企业的全部优惠政策。

  市工商局微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这些“长大”的小微企业主动申请增资成为中小企业后,市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、乡镇企业发展资金等资金补贴,将向其倾斜,将重点支持其技术创新、知识产权、增加就业等。同时,相关部门还将支持有条件的这类企业,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、国家中小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、国家科技部技术创新基金等。此外,这类企业到境、内外投资考察,参加展览会,还可获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,从而开拓国际、国内市场。

  “这些小微企业的信息将直接移交中小企业局。”该负责人说,这就好比接力棒,实现优惠政策无缝对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。

  据了解,成长壮大的小微企业是指达到国家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要求的小型及以上企业,主要根据企业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等指标,结合行业特点制定。例如,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为中型企业,营业收入超5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;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、且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,从业人员超10人,且营业收入超100万元为小型企业。

  “有了这种政策无缝扶持,我对企业长大长壮更有信心了。”巴南区一位从事机械制造的企业老板表示,以前参加展会的成本,少则几千元,多则上百万元。成本太高,参加了效益也不见得一定理想,左右为难。如今,公司投资考察、参加展览会,可享扶持资金,为企业减了负。

  不过,也有部分小微企业主担心,若是成为中小企业后,以前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返还、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是否就会终止?对此,市工商局微企处相关负责人说,小微企业大可不必有此担忧。按文件规定,已纳入中小企业扶持范畴的成长壮大小微企业,可继续享受完毕小微企业扶持政策。记者 严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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